丹棱县应急管理局一窗进出事项办事指南
事项名称 |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(安全设施设计审查) | ||
法定依据 | 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第一款。 | ||
申请条件 | 1.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查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; | ||
申报材料 | 1.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(原件1份); 2.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(复印件1份); 3.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(1份)。 | ||
办理流程 | 1.申请、受理:县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初审,资料齐全的,出具《受理通知单》并分发至相关单位;申报资料不齐全的,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材料; 2.审查: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料审查。对需补正的,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县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; 3.审批:对准予行政许可的,4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;对不准予行政许可的,当面说出理由,并告知申请人一次性补充完善材料后再申请 4.出件:送交县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出件。 | ||
收费依据 | 不收费 | 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
法定时限 | 20个工作日 | 承诺时限 | 5个工作日(不含现场踏勘、专家论证等时间) |
联系电话 | 028-37202285 | 投诉电话 | 028-37100100 |